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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一记建亚律师为广西桂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3日 | 浏览次数: | 返回上一页 | 【  】 【打印】 【关闭

  三年磨一剑,天堑变通途
 

  广西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桂柳高速)是《广西高速公路网规划(2018—2030年)》中“横2线”灌阳(湘桂界)至天峨(下老)高速公路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携手打造,主线全长96公里,总投资129亿元。
  项目起点位于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大约村附近,与泉州至南宁国家高速公路相接,与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相贯通,途经桂林市临桂区、永福县、柳州市融安县,终点位于柳州市融安县潭头乡西塘村附近,与三江至柳州高速公路相接,通过三江至柳州高速公路与柳州经合山至南宁高速公路相贯通。

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一记建亚律师为广西桂柳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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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于2019年5月全面开工建设,于2021年12月3日建成通车。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行车速度100 公里/小时。全线共71座桥梁,15座隧道,包括5座特长隧道,其中,全长5640米的泗顶长隧道,是桂柳高速最长的隧道,桥隧比41.94%,7处互通式立交,2处服务区,5处收费站,1处停车区,1处管理分中心。
  项目建设者历经1000多个日夜,挥洒汗水攻坚克难,全力投入施工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关怀下,桂柳高速工程进度按期推进,顺利建成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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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道通则百业兴。桂柳高速这条连接桂林、柳州两市的大动脉建成通车,将大大缩短两地之间的时空距离,桂林市到柳州市柳城县的高速公路行车时间由原来的2.5个小时缩短为1.5个小时,有力改善沿线交通条件,助力乡村振兴。同时,拓展北部湾经济区的辐射范围,构筑湖南凤凰、桂林、百色旅游走廊,有力推动沿线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成为桂北地区的靓丽“风景线”;进一步提升广西西部与北部地区的有效沟通,加强沿线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成为一条“经济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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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程跟踪法律服务,助力桂柳高速建设
 

  海南建亚律师事务所受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指派我所高华阳律师、韩永律师、刘晓琳律师为桂柳高速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法律服务。我所律师团队采用“线下+线上”的工作模式,一方面,对总包部和各标段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阅大量工程资料开展跟踪法律服务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与总包部和各标段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建立微信工作群,随时随地为其解答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我所律师团队无法前往实地考察,因此我们频繁采用线上方式提供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我所律师团队针对专业法律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制订与各项目经理部需求相适应的合同范本等。
  一、跟踪法律服务
  我所律师团队原则上每月前往桂柳高速总包部、№3标段项目经理部、№4标段项目经理部、№5标段项目经理部、路面标段项目经理部开展深度的跟踪法律服务。通过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查阅大量工程项目,我所律师团队针对项目中发现的法律风险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具体如下:
  (一)审查日常商务文书
  我所律师团队在数十次前往总包部和各标段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中均对往来文件、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等文件进行审查,并制作工作报告提交给各项目经理部。对于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如我所律师团队在工作报告中提及《劳务分包合同》中存在法律用语不准确,表达有歧义,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均提供具体的修改建议;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我所律师团队具体审查劳务队伍的人员劳动合同、保险单等备案文件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通过对日常商务文书的审查,以期各项目经理部能在商务文书管理中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帮助各项目经理部整改不规范的合同,规避法律风险。
  (二)跟踪索赔与反索赔情况
  我所律师团队前往总包部和各标段项目经理部针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索赔问题进行深入地了解,并协助总包部和各标段项目经理部做好反索赔工作。帮助各标段项目经理部发现潜在的索赔风险,审查索赔过程中涉及到的索赔报告、往来文书、各类合同等,对反索赔工作进行跟踪和协助,尽最大可能减少各项目经理部在索赔事项中的损失。
  (三)参与重要会议与谈判活动
  高华阳律师多次受邀参加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的重要会议,如受邀参与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甘肃、广西、云南三地召开的成本管理专题研讨会,在会议中,高华阳律师认真听取并记录各项目负责人的成本管理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从法律风险防控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协助各项目经理部进行合同管理。此外,在协助解决各项目经理部具体问题时,高华阳律师多次前往项目经理部了解具体情况并参与谈判,分析纠纷存在的原因、风险,提出对应的解决方案。
  (四)处理具体的法律纠纷
  1、协助№3标段项目经理部处理三皇镇清水村寨梅屯石山采石场相关问题
  对于№3标段与唐继忠、熊荣国、蒋钦志、唐志峰等人在三皇镇清水村寨梅屯石山开发采石场一事,我律师团队通过对《临时借石山用地合同》《便道用地合同》《三皇镇清水村寨梅屯石山承包协议书》等材料出具了法律分析,在该项目的推进过程中,我律师团队与各方多次进行现场和视频会议,最终确定了引进广西平乐中汇石料有限公司永福分公司、路面标段进行四方合作的模式,为保障合作的顺利,防范各项风险,我律师团队设计、修改、拟定了多项协议,包括《三皇镇清水村寨梅屯石山承包协议书补充协议》《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临时借石山用地合同补充协议(暨:甲、乙、丙三方合作协议)》《临时借山石用地合同补充协议》《临时借石山用地合同补充协议暨甲、乙、丙、丁四方合作协议》《砂石料采购合同》《块石销售合同》等,最终各项协议顺利签署,项目得以按计划开展。
  2、协助№4标段项目经理部处理古毫隧道劳务队伍退场问题
  №4标段项目经理部将古毫隧道施工工程通过签署《劳务分包合同》及《机械租赁合同》的模式分包给了宜昌义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盖章,公司法人黄唯麟签署了上述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施工便道未及时提供、材料供应不足、溶洞未能勘测等各种原因致施工方亏损,拖欠工人工资以致工人拖延施工,在此情形下,宜昌义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唯麟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到场履行职责。为顺利完成隧道工程,№4标段向宜昌义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黄唯麟发函解除合同,同时在当地政府劳动监察部门的配合下根据工资欠付凭证代付农民工工资,并在收集工人签字的收据、银行转账记录等工资支付的证据后遣散工人,更换施工队伍,但部分工人不断闹事,阻挠新队伍的施工及项目部的正常工作。为妥善处理该隧道事宜,我律师团队与集团公司领导、桂柳总包领导、№4标段项目领导进行了多次沟通,与№4标段建立了处理此事的专门工作群,并多次到场协调该工作,最终提出了以下四点处理意见:1、以新队伍能尽快进场开展施工为目标,优先解决影响较大的农民工工资问题,减少对项目施工进度的影响。2、对于劳动监察等部门的压力,应转移给律师团队。3、对于滞留现场的机械设备,应责成专人通过核实机械设备清单、租赁合同、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发票、机械设备采购或租赁费用的付款凭证等相关凭证等材料确定机械设备的产权归属问题,对于属于义成公司的机械设备,建议先行扣留,通过诉讼进行拍卖用以抵偿桂柳№4标段超付的各项费用,以尽可能减少项目损失。4、桂柳№4标段应尽快厘清本次需要清退的人员、机械清单,确定应付结算款和超付金额,以向集团公司进行汇报。在协助№4标段与劳动监察等部门沟通的过程中,我律师团队通过了解详情、充分分析后,出具了“桂柳№4标段不存在欠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如劳动监察等部门对桂柳№4标段进行处罚,则通过行政诉讼保障相关权利,同时如义成公司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应由劳动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的书面法律意见,并告知桂柳№4标段在向劳动监察等部门去函时将书面法律意见作为附件一并发送,真正承担了与劳动监察等部门沟通的压力。
  3、协助№4标段项目经理部处理在红线外的百寿镇江岩村、三河村取土取石用于该标段高速公路路基填埋,永福县政府向其出具《责令停止矿产违法行为通知书》问题。
  我所律师团队与集团公司领导、桂柳总包领导、№4标段项目领导进行了多次沟通,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及广西省地方政策,提出相应法律意见,使该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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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律专题培训
  针对跟踪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律师团队认为有必要通过专题培训提高各项目经理部团队的法律风险规避能力和水平,因此我所高华阳律师针对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了法律专题培训。具体如下:
  (一)《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法律专题培训
  为帮助提高桂柳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的管理能力,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企业效益,本次培训从劳务分包的法律特征和劳务分包的制度价值两个方面对劳务分包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通过分析案例、法条解释、实践操作讲解等方式,从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两方的角度,对劳务分包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进行了讲解。本次培训旨在为桂柳高速公路总包部及各标段进行劳务分包风险提示,帮助桂柳高速公路总包部及各标段更好地理解劳务分包风险防范的价值,以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好的管理劳务分包各方,更好地开展相关工作,保障桂柳高速公路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商务文档管理》法律专题培训
  为提高桂柳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及各标段的文档管理水平,提升全体项目人员的证据意识,防控桂柳高速公路项目的法律风险,本次培训从“商务文档管理中如何确立证据意识”“以防范诉讼及风险的最终目的进行商务文档的管理”“良好的商务文档管理方法”“详解商务文档内容的编辑”“内外协作共同提高管理能力”五个方面展开讲解。通过培训解决项目人员沟通难、图纸及管理散乱查找不易、纸质文档浪费严重、文件审批周期长效率低、流程管理不规范、异地协同办公难等问题,帮助企业有效地实现资源整合利用、减少信息安全隐患、促进团队协作,提高员工沟通和协作效率,同时节省印刷和纸质成本从而降低企业运作管理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
  (三)《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作用》法律专题培训
  为了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人员成本管理红线意识,在此次系列会议中,高华阳律师认真听取并记录华邦建投集团各项目负责人的成本管理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从法律风险防控的角度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主要阐述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作用,强调合同管理是成本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合同管理为成本目标制定提供基础数据、规范合同变更和索赔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项目实施阶段合同管理是成本控制的关键,需要将工程成本控制在成本目标之内,以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成本控制中的作用。通过合同管理可以实现对进度、成本、质量的控制。
  (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内容解读》法律专题培训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条例中多处规定了建设单位的法律义务,与总包部和各标段项目部的工作息息相关。高华阳律师通过讲解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如农民工工资台账制度、农民工工资代付义务、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帮助总包部和各标段项目经理部在与劳务队伍的合作过程中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形成良好的机制,防范法律风险,避免因超付农民工工资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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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制订合同范本
  我所律师团队根据项目跟踪考察中发现的合同问题,制订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中尽可能全面地考虑了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需要签订合同的情形、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侵权、违约索赔和反索赔等法律问题。
  制订的合同范本包括采购合同、分包合同、临建合同、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合同共六大类。每类合同项下又根据不同的合同内容制订具体的合同,如采购合同中根据采购内容不同制订《伸缩缝采购合同范本》《外加剂采购合同范本》《机械设备采购合同范本》等;分包合同中根据分包内容的不同制定《专业分包合同范本(房建、机电、交安、市政等)》《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绿化、园林景观等)》等;临建合同根据工程类型不同制订《临时便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临时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等;租赁合同根据租赁物种类的不同制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等;以及其他相关的合同范本,如《临时用地合同范本》《加工承揽合同范本》《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等。我律师团队制订合同范本共计54个,基本满足各项目经理部日常工作需要。

结语

  我所律师团队为桂柳高速项目的高效、顺利、安全施工和顺利通车,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实现了项目建设零风险、零重大诉讼目标。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PPP模式建设的广西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概算总投资136.43亿元)正火热施工中,我所律师团队将继续竭诚为灌平高速项目提供专业的全过程跟踪法律服务,与桂柳路桥人共同保障灌平高速项目的高效、顺利、安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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