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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陈俞妃、王新木律师受到四名法律援助当事人及委托人赞扬并获赠锦旗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5日 | 浏览次数: | 返回上一页 | 【  】 【打印】 【关闭

前  言

  2022年11月7日,四名当事人为了表达对法律援助律师陈俞妃、王新木的感谢和敬意,专程来到海南建亚律师事务所送上锦旗,由衷地对两位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心尽责的表现表达了感谢。
 

我所陈俞妃、王新木律师受到四名法律援助当事人及委托人赞扬并获赠锦旗

案情简介

  王某某、李某某、符某某、王某峰等四人于2021年4月7日进入三亚某旅租后厨工作,2021年7月10日该旅租管理人员电话通知辞退四名当事人,并以王某某与三亚某旅租签订了《承包协议》,其他三位当事人为其雇佣的员工为由,拒绝结算工资,四名当事人多次协商无果,李某某、符某某先后向三亚市天涯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含劳动仲裁阶段、一审),三亚市天涯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所陈俞妃律师、王新木律师办理,签订《承包协议》的王某某就本案的劳动仲裁阶段也委托了陈俞妃律师作为本案的代理人,劳动者王某峰因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陈俞妃律师亦对其提供了撰写申请书、制作证据清单等法律帮助。

  两位律师接到指派、委托后,及时约见四名当事人了解相关案情,分析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拟定仲裁请求包括主张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欠付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本案劳动仲裁阶段中,两位律师通过充分地举证、质证,开庭辩论,四名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基本得到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用人单位不服裁决结果,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在一审过程中,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用人单位已履行调解书中全部支付义务。

结   语

  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全面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要素。海南建亚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投身于公益事业,积极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的精神,为需要帮助的受援人热心提供帮助,并得到了受援人的肯定与认可。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曾说过,“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作为法律人,我们既要恪守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又要坚守法治的人文情怀,建亚律师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坚持做有温度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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