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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5月起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30日 | 浏览次数: | 返回上一页 | 【  】 【打印】 【关闭


海南省5月起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为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成本,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增加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预防和减少腐败行为,海南将从5月份开始按照国家八部委要求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 该《办法》对系统架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公开、交易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规定,为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是我国电子招投标领域首个部门规章。《办法》明确,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办法》强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口应当保持技术中立,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的工具软件相兼容对接,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具软件与其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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